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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一走进人群,我就开始厌世。人群才是时代、才是国家。在人群里,才无能为力、才举目无亲、才魂不守舍,才需要乖巧、油滑。在人群里,我才存在、并且几乎不存在。我相信人群存在、他们存在、他们正洋溢在存在感里,而我正在快速寻找自己的存在感,我正走入人群,我必须在人群里打捞自己、制造自己的存在感。

 

 现在是地铁口,不是地狱入口,豪华扶梯、大理石、中英文指示牌、拐弯、拐弯、一个咬字铿锵的电话声……我抬头望去,是一皮衣背影,牛仔裤、高帮皮靴子,蓬松头发,我走快几步,侧面,看见鹰钩鼻子、高脸颊、雪白蜿蜒的下巴……哦,不能再看了,礼貌啊礼貌。我正超过她,不能平视也不能回头。好吧,就凭那身打扮,高帮靴子、紧绷牛仔,还有蓬松头发、鹰钩鼻子、雪白蜿蜒下巴、以及铿锵声音,就这一点素材,我已经遥想草原、骏马、飞鞭策马的飒爽英姿……我知道自己的联想完全是错误的,可是也不打算修正。

 

   又拐弯,360度,转扶梯,天哪,这等于回头了,千不该,我看见了那位女士的脸。上天哪,我的目光扫过、停留不到半秒钟,上天啊,难道您忍心看着我恶毒描写一个女性的长相与神色?不,咱俩都不能犯这样的错。我只是在局促的街巷看见一堵岁月斑驳的老墙。风霜风雨、还是风尘?雕刻了你我的容颜?

 

   据说人到了一定年龄,就应该为自己的长相负责了。我阅人3000读书5000,才得出这样的结论:不许对人进行审美,人自身不能被审美化。13亿人,能够被审美化的恐怕不到1000万,对人进行审美无异于法西斯专政了。国色天香,一天24小时,不是每分钟都能够进行被审美,审美近乎虐待、迫害。爱情同样不能进行审美,可以进行审美的是爱情的故事,而非日常生活中的爱情。宣扬那种审美化的爱情,那十几亿人怎么办?

 

  但是,似乎我从来也没打算在生活中贯彻这一理论。只好自我迫害。好吧,下次我改良一下理论,折中一下:间歇性审美。

 

  人、人生的审美化,本来是文艺复兴运动,为了反抗宗教、反抗神对人性的管制而找到的一条生路,其实也是万劫不归路。嗯,不扯理论了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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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三

东三

81篇文章 4年前更新

东三,现居大理,自由职业者,公司在马路边大树下,喜欢多种运动,包括:发呆,有清风的那种;散步,跟白云一起最好啦;喝茶,肠胃运动;写字,手指运动,搂不住,就是社会运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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